根据《关于印发<2009年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发【2009】23号)文件精神,现对安徽省计划生育学校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和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入围人员准考证号、成绩等事宜在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查询网址:http://www.ahpfpc.gov.cn/
(二)资格复审时间:2009年6月20-21日(周六、周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安徽省计划生育学校办公室(池州市百牙路49号),联系电话:0566-2125717。
(四)资格复审要求。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招聘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入围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全日制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二、专业测试费用
专业测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同时办理缴费手续,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根据安徽省物价局皖价费【2006】226号规定,专业测试费用为80元/人。
三、专业测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对所有应聘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试讲相结合方式进行。试讲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教学准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技能、教学效果和综合知识面、仪表举止、性格气质等。
(一)专业测试时间。拟定于2009年7月3日至4日(周五、周六)。
(二)专业测试地点。安徽省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 (合肥市赵岗路100号)。
(三)专业测试方法与时间
采取笔试和试讲两种方法。笔试:7月3日下午15:00-17:00;试讲:7月4日上午8:00-17:00。 试讲时间每人20分钟,试讲采取在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封闭式备课后,当场抽签决定顺序依次授课的方式进行。
笔试、试讲均为百分制。
(四)专业测试考官组的设立。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不少于2人。
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如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低于3:1比例的,以当日专业测试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核和体检。
四、应聘人员成绩合成。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专业笔试和试讲各占50%)。
五、拟聘人选的考核。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考核合格人员具有同等聘用资格。
六、体检。体检按1:1比例进行,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5〕24号)执行,须在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签约聘用。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在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网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核准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若2009年12月31日前,拟聘用人员不能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最终学历和学位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与监督。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口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省人口计生委人事处和省计划生育学校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省计划生育学校纪委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 0556-2125717(省计划生育学校)
监督电话:0551-5119493
二oo九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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