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个别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提出质疑,经采购单位研究,现将该项目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1、报名时间:延长至2017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1:30时,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地点不变。
2、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第三条“具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更改为“具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部分供应商资质证书已过期,无法继续年审的,请在参与投标时,提供由本地区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该资质继续有效的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商务部分更改如下:
评分类别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商务部分
30分 |
项目经理
4分 |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物业项目经理证、中级职称,同时具有得4分,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须提供自2010年以来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投标时投标文件提供加分证件复印件和社保证明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社保时间不足者不得分,无原件不得分。 |
资信荣誉
7分 |
自2012年以来,投标单位获得县区级的物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表彰的,一次得2.5分,获得一次以上每多一次多0.5分;
自2012年以来,投标单位获得市级物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一次得3分,获得一次以上每多一次多0.5分;
自2012年以来,投标单位获得省级物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物业行业协会或省级物业管理协会表彰的,一次得3.5分,获得一次以上每多一次多0.5分;
自2012年以来,投标单位获得国家级物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表彰的,一次得4分,获得一次以上每多一次多0.5分;
(须提供获奖表彰证明材料)本项最高得7分。
投标时投标文件提供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
管理服务的便利性5分 |
在池州市域内(不含、、和江南集中区)注册或设置分支机构的得5分,在池州市域外(即、、和江南集中区)注册或设置分支机构的得4分,在池州市外注册或设置分支机构的得3分。(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
经营年限5分 |
企业经营3年(含)以下的每年得1分, 3至4年得4分,5年(含)以上的得5分。(以公司营业执照时间为准) |
相关业绩及评价
9分 |
(1)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大中专院校服务业绩的每个1分,最多2分(提供合同);
(2)2012年1月1日至今,投标单位所管项目获得业主好评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须提供合同和相关好评证明材料,同一年最多只记2次分,且不再与前面业绩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7分。
投标时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0日